图①: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到随州调研企业合规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图②:随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常伦(右),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江波赴涉案企业查看企业合规整改台账,听取企业合规建设情况汇报。
图④: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就某食品公司合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听取第三方监管团队评估意见,讨论是否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这次听证会很成功,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司法温情。希望涉案企业吸取教训,通过合规整改实现更好发展。”8月16日,湖北省人大代表、厦工楚胜(湖北)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部副部长吴金炼在参加公开听证会时,对湖北省随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3月下旬,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第二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将试点范围从第一期的6个基层检察院扩大到全国十个省(直辖市)的27个市级院、165个基层院,随州市检察院及其所辖的随县、广水市、曾都区3个基层检察院被纳入第二期试点单位。
“要在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司法实践、理论研究方面积极探索,为全省提供改革样本。”试点工作开展之初,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鑫对随州市检察机关的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随州市检察机关把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发动市县两级院干警积极参与机制建设、办案实践、理论研讨,依法、规范、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努力打造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样本。
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案件,在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过程中,需由第三方监管机构对其整改情况开展考察、评估、验收,这涉及企业管理、行业治理、市场监管等多个专业领域,不仅需要检察机关深入摸索,也需要协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工商联等部门积极配合。
3月31日,随州市检察院迅速成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发动市县两级检察院一体推进试点工作落实。与此同时,报请随州市委牵头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随州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调动全市力量支持试点工作。
“在市委改革办支持下,湖北省委改革办将随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纳入省委改革调研重点项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将随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纳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名单,确保试点工作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江波介绍说。
在随州市检察院统筹推动下,试点工作推进迅速。截至5月中旬,《全市政法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办案工作规程(试行)》《随州市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建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相继印发,试点工作制度机制基本建立,为规范办理企业合规案件提供了制度遵循。与此同时,合规办案实践也同步启动。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办好每一个相关案件,释放更多改革效应,推动试点工作创新发展。”5月28日,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到随州调研时,就抓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殷切期望。
“我们的做法是把合规办案与培育典型案例结合起来,努力提升办案质量,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进而引领试点工作稳步发展,促进营商环境优化。”随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武表示。
某石业公司非法采矿案是随县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企业合规案件。该公司是一家加工、销售石材的民营企业,拥有国内先进的花岗岩加工设备80多套,年产板材100多万平方米,2018年到2020年7月,公司累计缴纳税款358万余元。
为获取更多利润,2019年6月,该公司在无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采矿310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17万余元。被相关部门查获后,该公司立即停止非法开采行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及时缴纳罚款及矿产资源损失费用,并积极对被破坏的土地进行覆土复绿。今年5月18日,经湖北省检察院批准,该公司被随县检察院纳入合规办案。
“我们通过调查发现,随县石材类企业众多,但是这些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较多风险漏洞,导致非法采矿时有发生。如果对该公司及其负责人判刑,企业经营将出现危机,80多名职工将面临失业风险。把该公司纳入合规办案,对推动随县石材行业规范管理,极具参考借鉴意义。”王建武介绍道。
“整改过程中,检察机关和监管部门多次到公司调查走访,查看公司规章制度、文化建设、经营管理情况和非法采矿现场覆土复绿情况,帮助我们完善合规计划,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我们会认真做好整改,继续为当地经济发展贡献绵薄之力。”该公司负责人余某表示。
经过合规整改,该公司调整了公司组织结构,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实行职工岗位责任制,强化警示教育;增设合规法务部门,认真履行合规计划,依法进行合规经营文化建设。7月下旬,经第三方监管团队评估验收,认定该公司合规整改结果合格。随县检察院结合评估结果,经公开听证和检委会讨论,对该公司及其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针对本地石材建筑行业企业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等情况,随县检察院还积极推动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制定行业合规标准,促进石材行业规范发展。
今年3月,随州某银行支行客户经理刘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该院提起公诉。办案过程中,该院查明该支行副行长徐某甲、徐某乙在贷款调查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核实贷款资料真实性,致使违法发放贷款722万元,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企业涉案,轻则元气大伤,重则破产倒闭。办理涉企案件,必须坚持依法稳妥审慎原则,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北京大学教授陈瑞华在随州市检察院指导企业合规案件办理时说。
为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发展,随县检察院要求办案人员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主动参与企业治理。经调查,该银行经营业绩在全省系统内排名第一,属政府拟推动上市企业,且徐某甲、徐某乙均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鉴于此,随县检察院积极引导该支行开展企业合规建设。
“我们成立了合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合规建设工作,抓紧落实合规计划,内部管理机制得以完善,员工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我们越来越认识到,企业合规不仅有利于企业管控风险,还有利于塑造企业文化和企业形象。”该支行负责人表示尝到了合规整改的“甜头”。
随县检察院还针对该支行在贷款受理、调查、审批、贷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支行加强内部监管、堵塞漏洞。目前,该支行积极开展整改,已挽回贷款损失239万元。为帮助追赃挽损,该院还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监督公安机关对2名骗取贷款人员立案侦查。
“感谢检察机关,不仅帮助我们从涉案阴影中走出来,还帮助我们诊断风险、消除隐患,助推企业健康发展。”该支行负责人多次道谢。
对于整改过关的企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合规整改不过关的企业,随县检察院坚持依法办案,坚决履行批捕、起诉职能。
在办理某矿业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时,经过一个月的合规考察,该矿业公司违法占地状态一直持续,合规整改不到位,考察评估结果不合格。7月29日,按照合规办案规定,经检委会讨论研究,随县检察院决定对该矿业公司提起公诉。
“企业合规制度不是落在纸面的‘走过场’,也不是‘没长牙’的软约束。针对合规整改中敷衍了事、承诺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好的企业,检察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陈江波说。
“合规办案也是检察办案的一部分,我们会认真办好每个案子,总结好经验做法,打造更多典型案例、精品案件,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王建武表示。
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随州市检察机关还把推进合规办案与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检察理论调研等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智慧交锋,实现思想碰撞,助力干警素能和办案质效提升。
4月中旬,广水市检察院围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精心选取随州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骗取贷款案作为青年干警研讨案例,并邀请人大代表及法院、公安、律师界代表交流,掀起了一场“头脑风暴”。
“以案例研讨启迪办案思路,有助于办好涉企案件,很有意义。”全国人大代表、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观音村党支部书记熊永俊在参加活动时这样评价。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随州市检察机关与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邀请资深专家学者和法学专业研究生来检察院研究指导,为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随州市检察院精选“认罪认罚从宽视野下企业合规制度构建”“企业合规改革视野下的检察职能发挥研究”等10多个调研课题,组织两级检察院业务骨干全员参与理论研讨,反哺合规办案实践。
目前,由陈江波牵头申报的调研课题《企业附条件不起诉立法研究》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立项,《司法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研究》被纳入湖北省重大调研课题基金项目。
“企业发展不仅需要‘厚爱’,更需要‘严管’,我们将持续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探索,为营造合规守法市场环境贡献更多检察力量!”陈江波表示。